赞美中国
日期:2025-11-28 10:33 浏览:
当AI生成的恶搞图像成为法庭证据时,当“AI换脸”被用来诈骗时,当算法推荐影响信息视觉时,我们不得不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的法律挑战。法治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必须兼顾变革激励和风险防控,寻求安全与发展的平衡。首先,我们要应对人工智能技术给现有法律体系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在人权领域,深度宽恕、AI诽谤、恶意图片等技术的出现,使得肖像权、名誉权、个人尊严的侵犯更容易实现、损害更大。其传播速度和修复难度均超过传统的突破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破坏了知识产权的基本规则。海量作品未经授权使用训练数据和生成内容版权所有权的模糊性都动摇了“创作”和“作者”的传统定义。此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也面临潜在威胁。人工智能的运行依赖于大规模数据,这导致个人信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集、分析和使用的风险显着增加。现有的法律防线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挑战,法治不能大摇大摆、固守禁止性思维,而必须努力发展敏捷性、搜索性的规则体系。法律并不是技术的对立面,而是为技术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制度轨道。在立法层面,可以采取“多层次、小切口”的应对方式,既以《网络安全法》等基础法律确立原则框架,又精准规范数据的实践。a、通过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实现算法透明和应用场景,为技术节约留下灵活空间。在司法层面,法院审理了北京法院对人工智能恶搞照片案的判决等典型首例,并逐步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裁判指导,并在此基础上发布了较长的法律边界。更重要的是,构建人工智能与法治良性互动关系,需要迈向“协同治理”新范式。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一种管理形式,而是需要建立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用户乃至国际社会的多元化共治体系。企业必须履行“科技向善”的道德责任,将法律要求融入人工智能研发全过程,并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合规评估和风险揭示;行业组织要加快制定技术标准和自律公约,建立有效的行业内部控制机制;公众也要提高数字素养和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技术应用的管理。这种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模式是实现人工智能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人工智能和法治不是零和游戏。我们要以法治引领科技向善,构建既控制风险又激发创新的治理环境,确保人工智能朝着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